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为做好我校2016年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实施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 [2016]205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 [2016]26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报名条件等要求
学校将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 [2016]205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 [2016]268号)的要求,组织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具体申报对象、报名条件、报名时间、资格审查和考试实施等要求详见湘人社函 [2016]205号(见附件1)、湘人社函 [2016]268号(见附件2)。
二、具体工作和日程安排
(一)个人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10月8日至10月13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工勤人员可根据《工种名称和工种编码目录表》(见附件3)选择申报工种,填报《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登记表》(见附件4)申请参加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并提交以下材料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
⑴《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登记表》 (一式2份,一份交单位审核,一份自留用于下次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毕业证原件(中专、高中或技工院校毕业)和复印件;
⑷申报岗位相对应的工人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网上报名
10月31日至11月7日,通过学校资格复审的申报人员自行登录“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系统”(以下简称“工考系统”),按要求录入本人报名信息,并使用系统功能打印3份《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3份《登记表》上均应粘贴1寸彩色免冠近照。
3、校人事处现场确认及缴费
10月31日至11月7日,通过学校资格复审的申报人员持以下材料原件(省人社厅现场审核要求核对原件)到人事处劳资科进行现场确认和缴费。
(1)使用“工考系统”功能打印《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登记表》(一式3份)
(2)1张1寸彩色免冠近照(考试(考核)合格后用于证书打印);
(3)身份证原件;
(4)毕业证原件(中专、高中或技工院校毕业);
(5)申报岗位相对应的工人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6)一、二级技能岗位考试费。
4、个人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及时核对准考证上的报名信息)
12月19日至12月23日,通过省人社厅资格审查的一级、二级考生登录“工考系统”打印《职业道德》科目的准考证。
12月12日前,通过省人社厅资格审查的一级、二级考生可登录“工考系统”打印《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科目准考证。
5、购买考试教材
《职业道德》考试用书为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职业道德》(第三版),可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楼1楼的人社出版集团子公司长沙三能公司购买,联系方式:彭煜、周文伟,0731-84900482。《技术业务理论》、《实际操作》省级行考组联系方式及考试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
6、参加考试
(1《职业道德》统考
12月24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职业道德》统考。
(2)《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
12月30日前,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工作程序
1、资格初审和推荐
10月14日至10月20日,各二级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登陆湖南农业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http://10.8.9.166:8021/zftal-hrm),根据本通知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和推荐。重点审核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原工人技能等级证书、年度考核结果(见附件5)、现工作岗位性质和申报岗位。
2、单位公示
初审合格后,在我校二级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3、填报《申报审批花名册》
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等级岗位考核(考试)申报审批花名册(1-5级)》(见附件6),并将电子档通过办公系统发送到校劳资科)
4、上报复审材料
按文件要求提交单位盖章《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等级岗位考核(考试)申报审批花名册(1-5级)》和申报者身份证、学历、原工勤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盖章复印件到校人事处复审。
(三)校人事处工作程序
1、10月21日至10月25日,严格按照湘人社函[2016]205号文件中的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将申报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人员情况上报学校审定。
2、10月31日至11月7日,统一收集学校复审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3份、身份证、毕业证、岗位相对应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并代收一级岗位、二级岗位考试费用。
3、11月14日-至11月18日,携带所有复审合格人员相关材料,到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现场复核和缴费工作。
4、根据省人社厅公布的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结果,到省人社厅领取一至五级考核(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并负责分发。
三、组织纪律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关系着每个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和推荐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各申报人员务必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 [2016]205号)真实填写相关信息,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34号)和学校职工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办事机构及联系方式
校人事处劳资科(行政楼114室)
联系人:熊老师 邱老师
联系电话:84617759(7759)
附件:
1、《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 [2016]205号)
2、《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 [2016]268号)
3、《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登记表》
4、《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考试职业(工种)目录表》和省级行考组联系方式及《技术业务理论》、实际操作》考试材料一览表
5、2011年-2015年年度考核发文
6、《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等级岗位考核(考试)申报审批花名册(1-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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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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