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发〔2014〕13号
各二级党组织;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教人〔2011〕1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以及《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意见》(湘教发〔2014〕5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结合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需要,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坚持“质量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深入践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优化制度环境,树师德、强师能、转师风,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全面、业务精湛、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教师队伍。
二、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使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进一步树立远大理想和敬业奉献精神,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不断增强教书育人的能力;进一步健全、规范师德建设的各项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确立良好的师德风范和师德形象,营造“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内容
1.进一步坚定教师的理想信念。要注重加强广大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加深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不断增强其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进一步更新教师的教育理念。要组织教师深入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理念,牢固树立“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观念,确立符合现代教育和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同时,要在广大教师中开展创新教育,提高教师的创新意识。
3.进一步增强教师教书育人本领。要引导教师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加大教师业务培训、教学技能培训力度,坚持学校培养和教师自我提高相结合,鼓励教师加强学习,开拓视野,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成为业务精湛、学生喜爱的高素质教师。
4.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要引领广大教师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关爱和尊重学生,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切实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引领教师自觉履行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5.进一步提高教师身心健康水平。要高度重视教师的身心健康,切实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加强教师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师心理状态,帮助教师减轻心理负担,提高教师自我心理调适能力,使教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健康的心理状态。
三、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明确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进一步强调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职责,强调组织、宣传、纪检监察、人事、教务、科技、工会、学术委员会等相关责任部门和组织分工负责、协调合作。明确学校是师德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负责人。
2.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同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共同推动师德建设。各基层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力行师德规范,做遵守和践行师德的楷模。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师德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师德建设的领导责任。要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
(二)健全机制,建立科学的师德管理体系
1.健全培育机制。注重并创新师德培育机制,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严把新进教师入口关,将拟进教师品行作为首要考察内容;加强新教师岗前培训,开设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课程;实行新教师入职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增强职业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继续实施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定德才兼备的教师带教示教;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实践;根据教师师德状况和工作实际,创造性地组织一些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师德教育活动和教书育人主题活动;实施以“树师德、强师能、转师风”为主要内容的教师形象工程,对教师的思想、言行、仪表等提出具体要求,发挥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人格力量,树立起良好的师表形象。
2.健全评价机制。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师德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坚持学生评教、同行评价、督导评价和领导评价,对教师教学态度、履行岗位职责状况、师德状况、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重点考核,并将结果存入教师档案,作为教师绩效评价、岗位聘用、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3.健全约束机制。(1)完善学生、家长、教师同行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设立师德意见举报邮箱、举报电话等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2)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严格执行教师〔2014〕10号文件规定的“红七条”,即“高校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有上述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健全激励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等评选中优先考虑。定期开展教师之星、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的评选、奖励活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标兵,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激励全体教师不断提高师德修养。
(三)树立典型,营造良好的师德建设氛围
1.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逐步形成团结奋进、健康向上的校风,为教师创造实现自身价值、陶冶高尚情操的机会和舞台,促使教师把加强师德修养变成自觉自愿的内在需要。
2.进一步加大优秀师德典型宣传力度,促进形成重德养德的良好风气。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大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善于发现和宣传师德先进典型的思想和事迹,及时总结教师在教书育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注意挖掘带有普遍意义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做法,并加以宣传推广。要经常举行师德建设先进经验交流会,支持出版师德建设优秀成果,并通过拍摄电视专题片、召开现场展示会等形式对先进典型加以宣传和推广。
3.进一步强化尊师重教的良好校园氛围,继续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发动广大教师以多种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重大问题决策,激发他们的主人翁精神;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
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单位和广大教师要持之以恒,与时俱进,勇于实践,按照本意见的要求,扎实工作,定期总结,积极探索师德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师德建设的层次和水平,确保师德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
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4年10月23日
附件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六、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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