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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军博士后招收简章

  军队开展博士后工作以来,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形成了制度体系完善、学科分布齐全、数量规模合理、成果效益明显的良好局面,走出了一条具有军队特色的博士后培养之路,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取得了丰硕成果。为进一步吸引优秀博士人员到军队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由军队博士后管理信息中心统一组织招收宣传,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收单位 

参加统一招收的有军事医学科学院、国防信息学院、南京政治学院、装甲兵工程学院、解放军理工大学等100余家设站单位。 

二、招收学科 

军事学、工学、理学、医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农学等学科门类。 

三、招收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实事求是的学风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某一领域内有开创性研究成果; 

3、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已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4、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3周岁; 

6、符合招收单位的其他具体要求。 

四、相关待遇 

1、博士后人员是流动的正式工作人员,在站期间参与所在单位正常的学术活动和政治学习; 

2、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不低于设站单位同类人员标准的原则,特殊情况经由双方协商确定; 

3、博士后人员可根据国家、军队和各单位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博士后基金资助、科研启动经费等; 

4、军队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按照11的比例进行经费匹配; 

5、出站博士后人员经考核优秀的可优先留部队工作。 

五、申请方式 

有意向到军队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可以与设站单位直接联系,也可以与博士后管理信息中心联系,博士后管理信息中心根据其专业方向和个人意愿向全军相关设站单位进行推荐。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邢雪、陶程云 

联系电话:0258082802080828025 

电子邮箱:plapmc@126.com 

    址:www.81rc.mil.cn 

 

  • 作者:
  • 时间: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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